(院办〔2017〕28号)
为规范学生宿舍空调的使用和管理,确保使用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范围包括所有学生宿舍的空调设备。
第二条 本办法规定之空调设备包括学生宿舍分体空调机(室内机、室外机及附件)、遥控器、空调线路、空调插座、电费计量系统等。
第三条 宿舍空调使用的开通:
(一)在校生:以自愿为原则,以学生宿舍为单位,统一申请开通所住宿舍的空调设备。具体程序为:经所住宿舍全体同学同意并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申请表可在总务处网页上下载)、学院签字盖章后,到宿舍管理中心领取遥控器,予以开通;
(二)新生:开学前,总务处统计新生宿舍房间数,将遥控器一次配发给各学院,在报到时由各学院分发给各宿舍,保证入住新生第一时间能够使用空调。新生宿舍空调电源先行开通10天,若需继续使用,按前款办理。
(三)对确认不使用空调的宿舍,宿舍管理中心将其空调专线停止供电,并对空调设备进行封存。
第四条 电费管理:学生宿舍采取双控双计量控电计量模式,由同一圈存帐号二路(照明和空调)分别使用,采取以宿舍为单位预付费管理的办法,按铜陵市居民生活用电价格统一收取,费用的分摊由宿舍学生协商解决。学校原提供的照明免费定额电量保持原有额度不变。学生退、换宿舍时,因使用空调产生的电费及电表剩余电量由宿舍学生协商解决。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适当给予补贴。
第五条 遥控器管理:学校一次性配发空调遥控器,各宿舍要妥善保管好遥控器,长时间不使用时要卸下电池,在使用过程中出现丢失或损坏的(包括人为摔坏、未及时取出电池导致的遥控器短路损坏等),由该宿舍同学协商自行到宿舍管理中心登记、交费后购买。
学生毕业离校时,须将遥控器完好无损归还至宿舍管理中心,宿舍管理中心应对其宿舍的空调设施进行检查,如发现损坏,使用者应对损坏设施按价给予赔偿(办理离校手续必须要有宿舍管理中心确认签字)。
第六条 空调的使用时间
宿舍空调电源的开通时间为每年6月1日至10月1日、12月1日至寒假放假,极端天气情况下可适当进行调整。除学校规定空调通电时间外,学生宿舍空调插座将统一断电。
第七条 空调设备的日常管理及维护与维修
1.空调设备由各宿舍学生自行管理,二级学院及相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检查。
2.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拆除或打开空调设备,如果空调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并及时报修。
3.严禁私自改动空调供电线路。空调设备电源,不能另作它用,不得插接其他电器或拉接临时电源,一经发现,按照《铜陵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4.凡人为损坏空调设备或因使用不当、违规操作,造成人身伤害或财物损失的,由违规操作者承担相应的经济与法律责任。责任人不明确的则由全体宿舍成员共同承担。
5.空调设备日常维保由学校委托的专业公司负责。
第八条 使用细则
学生应正确、规范地使用空调,并树立节约用电意识,空调使用说明书电子版将公布在总务处网页上,同学们可自行查询。应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1.开启与关闭空调要使用遥控器,不准打开室内机手动开机。开机前应检查遥控器模式设置是否正确,调整正确后方可开机,重新开机间隔3-5分钟。
2.提倡节约用电,空调制冷时温度设置不应低于26℃,制热温度设置不应高于18℃。
3.宿舍内无人时应关闭空调,长时间不使用应将空调电源插头拔出,卸下遥控器电池,否则电池泄漏的电解液会腐蚀遥控器造成损坏。
4.为保证学生身心健康,建议不要长时间连续使用空调。不要让空调气流直接对人,以防受凉。
5.空调室外机上不得搁置花盆、拖把等物件,不得压、砸室外机,要保证室外机的通风;室内空调机及室内管上不得悬挂任何物品,不得在室内机上刻、画等,确保出风口通畅,请勿用手调节导风板或将手伸入出风口。空调保洁时不准用水冲洗。
第九条 报修方式及电话
学生可直接拨打空调维修电话进行报修,具体报修联系方式将在各栋学生宿舍楼公布。
第十条 本办法由总务处负责解释。
铜陵学院学生宿舍空调开通申请表
| 楼栋 | | 房间号 | |
| 所在学院 | | 班级 | |
| : 经本宿舍全体成员协商一致,自愿申请开通使用空调,承诺严格遵循《铜陵学院学生宿舍空调使用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使用空调。 申请人签字: 宿舍长: 学号: 成 员: 年 月 日 |
| 管理部门 审核意见 | (盖章生效) 年 月 日 |
| 遥控器 领用情况 | 领用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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