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办〔2017〕29号)
为了保障广大学生身体健康,有效防止传染病疫情,早期发现传染病病人和疑似病人,做到早隔离,早治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制定我校学生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
1.辅导员(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并及时掌握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各班要指定学生干部每天对学生缺课情况进行记录,对因病请假及不明原因缺课的学生,应及时报告辅导员(班主任)。辅导员(班主任)要详细了解因病请假及不明原因缺课学生的详细情况,发现学生有传染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要督促学生到学校卫生所或者市内医院治疗,并及时将在校外治疗的诊断结果报告校卫生所。
2.各班应每天将因病缺课登记表按时上报学院,各学院汇总后通报校卫生所。
3.校卫生所要认真执行“铜陵学院传染病报告制度”,确定疫情报告人,负责对全校因病缺课学生对进行随访,及时掌握其病情,做好随访记录,对传染病例及疑似传染病例及时进行隔离治疗,并按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及时报告。
4.对于确诊及疑似患传染病的学生,辅导员(班主任)应及时与其家长取得联系,动员其请假回家治疗,直至病愈后返校。
5.患传染病原则上应回家治疗,但的确存在困难无法立即回家治疗的学生,由校卫生所暂时对其进行隔离治疗,学生所在学院安排人员照顾其生活。校医每天查视并作好详细记录。
6.患传染病的学生治愈后,向辅导员(班主任)申请复课时要提供医院开具的病愈复课证明。校卫生所负责查验医院开具的病愈复课证明,手续完备且符合复课条件的,在学生复课申请表上签署同意复课意见,并做好登记备案工作。
7.学生因其他疾病休学和请病假回家治疗的,复课手续的办理参照上条执行。
8.各学院、各班级要切实关心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在新生入学时认真普查学生身体健康状况,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并及时录入学生在校期间就医情况,档案由各学院负责保管。
9.各学院、各班级要切实关心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在新生入学时认真普查学生身体健康状况,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并将学生在校期间主要的就医情况及时录入健康档案的“在校期间病历”栏,档案由各学院负责保管。
10.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