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学院学生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修订)
发布时间: 2017-09-27 浏览次数: 2

  (院办〔201729号) 

为了保障广大学生身体健康,有效防止传染病疫情,早期发现传染病病人和疑似病人,做到早隔离,早治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制定我校学生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

1.辅导员(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并及时掌握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各班要指定学生干部每天对学生缺课情况进行记录,对因病请假及不明原因缺课的学生,应及时报告辅导员(班主任)。辅导员(班主任)要详细了解因病请假及不明原因缺课学生的详细情况,发现学生有传染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要督促学生到学校卫生所或者市内医院治疗并及时将在校外治疗的诊断结果报告校卫生所。

2.各班应每天将因病缺课登记表按时上报学院,各学院汇总后通报校卫生所。

3.校卫生所要认真执行铜陵学院传染病报告制度,确定疫情报告人,负责对全校因病缺课学生对进行随访,及时掌握其病情,做好随访记录,对传染病例及疑似传染病例及时进行隔离治疗,并按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及时报告。

4.对于确诊及疑似患传染病的学生,辅导员(班主任)应及时与其家长取得联系,动员其请假回家治疗直至病愈后返校。

5.患传染病原则上应回家治疗,但的确存在困难无法立即回家治疗的学生,由校卫生所暂时对其进行隔离治疗,学生所在学院安排人员照顾其生活。校医每天查视并作好详细记录。

6.患传染病的学生治愈后,向辅导员(班主任)申请复课时要提供医院开具的病愈复课证明。校卫生所负责查验医院开具的病愈复课证明,手续完备且符合复课条件的,在学生复课申请表上签署同意复课意见,并做好登记备案工作。

7.学生因其他疾病休学和请病假回家治疗的,复课手续的办理参照上条执行。

8.各学院、各班级要切实关心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在新生入学时认真普查学生身体健康状况,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并及时录入学生在校期间就医情况,档案由各学院负责保管。

9.各学院、各班级要切实关心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在新生入学时认真普查学生身体健康状况,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并将学生在校期间主要的就医情况及时录入健康档案的在校期间病历栏,档案由各学院负责保管。

10.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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