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学院文明寝室评比办法(修订)
发布时间: 2017-09-27 浏览次数: 4

  (院青联〔201717 号附件1

为加强对学生宿舍管理,创造一个优美、文明、和谐的学习、生活环境,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结合我校学生宿舍实际,制定本评比办法。

一、评比项目

(一)文明寝室

(二)优秀寝室长

二、评比条件

(一)文明寝室:严格执行寝室值日制度,搞好内务卫生,保持室内整洁,生活、学习用品摆放整齐有序。寝室成员积极要求进步,注重道德修养,主动关心班级和寝室工作,维护集体荣誉,团结友爱,文明礼貌;同学之间互帮互学,学习风气浓厚;模范遵守校纪校规。具体标准为:

1.卫生标准:(总分100

1)地面(10分):拖洗光亮,打扫干净,无污水、污物。

2)桌面(10分):桌上只允许放茶具、花瓶,桌面檫洗干净,无污水、物。

3)墙面(10分):墙壁四周和天花无蜘蛛网、无灰尘、无乱涂乱画,床头布置朴素典雅。

4)门窗(10分):擦洗干净,无灰尘、无污物。

5)床上(10分):被子叠防整齐,床面清洁,床头除放置少量书籍、MP3等学习用品外,不放置其他物品。

6)床下(10分):保持清洁,鞋子放置整齐,鞋头向外。

7)壁橱(10分):统一规划,统一使用,壁橱内物品放置整齐。

8)洗漱用品(10分):包括脸盆、牙刷、牙膏、牙缸、毛巾等,按统一规格放置。

9)蚊帐(10分):统一规格挂置或统一取下。

10)整体(10分):卫生清洁,物品摆放统一整齐,室内布置格调高雅,不乱贴,不乱挂衣物。

2.行为规范:

1)遵守作息制度,早晨按时起床、出操,晚上不迟归,熄灯后按时上床就寝。

2)不在宿舍吸烟、聚餐、酗酒; 不在宿舍区大声喧哗、起哄滋事。

3)不在宿舍区进行球类、溜冰等体育活动。

4)不乱扔杂物、乱泼污水、乱刻、乱划、乱张贴、乱倒饭菜。

5)不在宿舍存放电炉、煤油炉、酒精炉等,不在宿舍点蜡烛或存放易燃、有毒、有害物品。

6)不在墙壁上踩留脚印、球印等污迹或乱画;不损坏公物。

7)不在学校外寄宿;未经学校保卫处、宿管部同意,不留宿校外人员。

8)不传阅黄色书刊及其他淫秽物品、打麻将或赌博。

(二)优秀寝室长:认真履行寝室长职责,以身作则,组织寝室全体成员共建“文明寝室”,一般为“文明寝室”的寝室长。

三、评比步骤:

由各学院根据学校制定的评分细则,每周组织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干部对本学院学生寝室进行检查,并进行评分。根据平时的自查自评,依据评比条件,学期结束前,按本学院寝室总数的10%(四舍五入),初评出“文明寝室”和“优秀寝室长”,附原始评分材料,上报团委作为候选单位(人)。

团委根据各学院上报情况,结合学校有关部门平时检查情况对“文明寝室”、“文明寝室长”进行审核。发现以下情况实行“一票否决”:

1.宿舍管理人员在检查时发现有煤油炉、乱接电源、使用大功率电器,或在宿舍打扑克、打麻将,随意留宿校外人员、晚归或不归。

2.损害公物、私自换门锁,或在墙壁上乱涂乱划。

3.在学工部、总务处、保卫处、宣传部、团委等部门组织的不定期抽查或检查中,有不卫生或不文明行为,经教育不改的。

4.其他认为不符合文明寝室标准的。

经审查,凡被取消参评资格的“文明寝室”、“文明寝室长”,所造成的缺额指标该学院不再进行递补。

四、表彰及奖励

1.经审查合格的寝室及其寝室长,由学校分别授予“文明寝室”、“优秀寝室长”荣誉称号,颁发奖状或获奖证书,并视情况,分别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2.被评为“文明寝室”所在的成员、“优秀寝室长”,在综合测评素质中适当加分,在团内评先评优或“推优”工作,同等条件下优先。

3.在评比中,连续两学期得分排名在后1/10的寝室,其成员本学年内不得参加“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等评选。

4.“文明寝室”的评比结果作为评选先进班集体、先进团支部、优秀辅导员(班主任)的参考依据。

五、未尽事宜按补充规定办,由团委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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