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学院外聘教师聘用与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 2017-09-01 浏览次数: 64

 

为充分利用校外人才资源,提高学校教学水平,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对外聘教师的日常管理工作,结合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和教育教学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暂行办法。

一、外聘教师的条件

1. 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2.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熟悉高等教育教学规律,教学效果良好。

3.年龄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在聘期内能保证有充裕时间完成所承担的工作。

4. 具有所承担课程的专业背景和专业水平。

5. 学位与专业技术职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学士及其以上学位且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外聘教师的来源

外聘教师主要从校外高等教育单位和科研院所的合格人选中聘任,也可以从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等部门聘请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合格人选。

三、聘用程序

1.各聘用单位根据学科建设与发展及实际教学工作的需要,每年6月初和12月初填写《铜陵学院外聘教师聘用计划表》(一式三份,教务处、人事处、本部门各执一份),送教务处审批;

2.各聘用单位将经教务处批准后的《铜陵学院外聘教师聘用计划表》、《铜陵学院外聘教师聘用协议书》(一式三份,人事处、本部门、外聘教师各执一份),高校教师资格证书(非高校教师可不做此项要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报送人事处审核备案; 

3.按照聘用计划安排教学任务。

四、聘用管理

1.外聘教师每学期聘任一次,聘用期间至少承担一门课程的教学任务。各学院(部)要及时向外聘教师提供拟承担课程的教学大纲和授课计划,告知他们学校对教学环节的各项要求。

2.各学院(部)须将外聘教师纳入本单位教学、科研工作中统一管理,外聘教师应接受各学院(部)组织的各类教学、科研等方面的考核评价和检查。

3. 各学院(部)要建立外聘教师档案,对外聘教师依据聘用协议实施契约化管理。

4.外聘教师要遵守学校的各项教学管理规定,认真完成所承担的教学任务,对于违反学校教学管理规定的,根据其性质给予批评教育、扣发课时酬金、解聘等处理。

五、聘用待遇

1.外聘教师课酬和指导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等经费由学校统一核发,不包括在各学院(部)打包经费内。

2.外聘教师原则上不安排住宿,确需安排住宿的外聘教师,各学院(部)须提交书面说明,到人事处办理登记手续,由人事处统一安排。

3.市外外聘教师每月提供交通生活补助1000元,市内外聘教师每月提供交通补助200元,校内返聘教师每月提供交通补助80元。

4.外聘教师课时酬金每学期发放一次,需解聘的外聘教师的课时酬金解聘时一次结清。

5.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行,此前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本办法执行。

六、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1

铜陵学院外聘教师聘用计划表

           学年    学期)

聘用单位(公章):                                    

专业名称

课程名称

外聘教师姓名

工作单位

学历学位

职称

 

 

 

 

 

 

 

 

 

 

 

 

 

 

 

 

 

 

 

 

 

 

 

 

 

 

 

 

 

 

 

 

 

 

 

 

 

 

 

 

 

 

 

 

          负责人签字:

 

    日:

 

     章:

 

注:本表一式三份,一份送教务处,一份送人事处,一份留存


附件2

铜陵学院外聘教师协议书

 

铜陵学院(以下简称甲方)与外聘教师              (以下简称乙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聘任乙方在           学院(部)承担教学工作。

2、甲方按照       /课时的标准支付乙方课时费。

3、甲方有权按照学校有关的教学安排对乙方实施管理。

4、乙方如果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时甲方有权予以解聘。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根据所授实际课时按照       /课时标准领取酬金。

2、乙方自觉完成各项教学工作任务。

3、乙方服从甲方的日常管理,接受学校组织的各类教学工作考核评价和检查。

三、其它未尽事宜可单独议定如下:

 

 

四、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聘用单位各存一份,各方签字并加盖人事处公章后生效。甲方委托聘用单位的行政负责人作为甲方代表签字。

 

甲方聘任单位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

 

甲方人事部门盖章:

 

签 订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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