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接待工作流程(用餐、住宿)
一)总体流程
对方来函(我校对口部门发函邀请)--→对口部门用餐(住宿)报批--→来宾到校,承办部门实施接待--→来宾或承办部门结算费用--→承办部门费用报销报批、报销
二)用餐(住宿)报批
对口(承办)部门填制接待审批单(来函/邀请函附后)--→校办公室初审--→机关部门分管校领导、二级学院联系校领导审批--→落实接待事宜
三)费用报销审批
承办部门填制报销单(多单合一附后)--→校办公室初核--→主管财务校领导审批--→财务处处长审核--→财务处柜面报销
注意:
1、多单合一,包括报销单封面、正式财务发票(及公务卡刷卡小票)、用餐住宿审批单、来函(邀请函)、菜单、住宿记录单等。
2、一次公务接待活动全过程,从用餐住宿报批、实施接待到费用报销,应当是一个部门(对口承办部门)完成,负责到底。报销审批等事宜由经办人办理,不得由餐厅、宾馆人员代办。